聚焦两会提案 代表建议安装货车视频监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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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焦两会

 
 
 

日前,重庆市人大代表、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办公室副主任罗君提出建议,加强对重型货车执法合力、监督管理,防范重型货车交通事故,应加强企业源头治理,强化行业数字化监管要求,督促运输公司建立完善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管理,安装车上对讲、视频监控探头等设备,建立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,再次聚焦商用车风险管控问题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商用车风险管控发展及指导意见概览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早在2019年交通运输部发布《营运货车技术安全条件第2部分》,明确规定货车加装防碰撞系统的技术标准。

 

2020年4月交通部发布《营运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》,预示着AEB正式进入商用车领域。交通部要求总质量12吨以上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/h的货车,截至2021年强制安装AEB设备。

 

2021年交通运输部印发《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旨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,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。《意见》进一步明确,切实提高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,清醒认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,严密防范和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;持续提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能力,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,统筹部署、大力推进、优先保障。

 

拓路眼DMS概述及功能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基于商用车风险管控指导意见,车珀仕科技通过科技赋能作为载体,记录并直接干预驾驶员的不良驾驶行为;通过运维平台作为核心,结合大数据应用与分析,锁定不良驾驶行为到车到人,并加以管控与教育;通过云数据存储作为依据,协助还原事故真相,降低交通风险总量。拓路眼驾驶员监控系统(Driver Monitor System,DMS),则是通过计算机视觉对驾驶员面部图像进行处理,对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,防止出现驾驶疲劳、驾驶分心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技术手段。

 

拓路眼DMS包括车辆内部的车载视觉解决方案。《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(暂行)》所要求六种危险驾驶行为,均可通过DMS进行辅助识别。

 

1)驾驶记录回放:回放指定时间、行驶路线、疲劳等级、风险等级、预/报警状态下的驾驶员行为图片、视频、唤醒/预警/报警、ADAS触发等信息。

 

2)安全驾驶评估:评估车队、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情况,唤醒/提醒/报警次数、驾驶风险改善情况、安全驾驶指数等。

在营运车辆行车过程中,拓路眼将采集的驾驶行为数据及行车记录,上传至拓路眼运维平台。通过对实时数据进行分析,拓路眼可为车辆运营提供精准有效的数据分析报告。通过建立车辆安全日志,对司机行车安全评分,事故风险识别等维度,实现科学化、精准化数据安全管理,并及时向运输企业提供驾驶安全风险报告,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,从驾驶员本身降低安全风险。

 

两会胜利闭幕,但车珀仕科技围绕商用车风险减量技术研发的探索不会停止。为了促使商用车驾驶员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,帮助商用车企、车队建立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,更好实现事前预防、事中管理、事后服务的全流程管控,车珀仕科技将坚持开放共赢的态度,强科技、精服务,赋能商用车风险减量产业升级。